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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


    发布时间:2020-05-15  档案馆    




校属各单位:

为确保我校各项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完整、齐全归档,现就2020年档案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1.凡2019年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本单位档案的归档范围(详见档案馆网站http://dag.aynu.edu.cn/ywzd/bmgdfw.htm)。声像、电子类文件材料应随纸质文件材料一同归档。

 2.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种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锦旗等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。

3.如有2019年度以前未归档的档案,按要求分年度整理好一并归档。

 二、归档要求

 1.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指导,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、整理与移交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、齐全,并按时移交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。

 2.文件类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;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等专业性的归档材料,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、立卷(整理方法详见档案馆网站http://dag.aynu.edu.cn/info/1068/1497.htm)。

3.归档材料必须完整,归档的声像、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(事件)及时间、地点、人物;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。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(件)检查,不缺页、漏项。

三、归档程序

 1.归档验收

 档案移交时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,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,不符合要求的请归档部门按要求整理合格后,办理移交手续。

 2.移交手续

 各单位移交档案文件材料时填写“档案移交清单及归档文件目录表”(详见附件)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电子目录,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,归档单位留存一份,档案馆留存一份备查。

 3.移交时间 

请各单位按照以下移交时间安排表进行移交档案。

时间

归档单位

5月18日-22日

纪委、党委统战部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处、财务处、基建处、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、国际合作交流中心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文学院、历史与文博学院、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、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

5月25日-28日

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期刊编辑部、教辅单位党委、机关党委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音乐学院、美术学院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体育学院、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

6月1日

-4日

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、规划评估处、招生办公室、审计处、保卫处、离退休职工工作处、团委、工会、教育学院、传媒学院、商学院(创业学院)、建筑工程学院、经济学院、软件学院、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公共计算机教学部

  4.移交地点

  老档案馆(逸夫楼东一楼)

  电子邮箱:dasj@aynu.edu.cn

  联系 人:王小茹    

  联系电话:0372-2900352 

 

 

档案馆       

2020年5月14日 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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