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代赋予新使命,新征程呼唤新作为。档案工作者要肩负起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,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五个坚持”,不断提高政治站位,坚守兰台职业道德,努力做到讲忠诚、顾大局、重负责、倡奉献、守廉洁,为党旗增辉,为档案事业添彩。
守住本色,忠诚于党,做为党管档的“忠士”。档案不仅是一个单位、部门的信息资源,而且是一种很重要的资产,具有“存凭、留史、资政、育人”的作用和功能。档案管理者必须具有绝对忠诚可靠的思想品质,使档案资料可存、可信、可用。如果让思想不可靠者管理档案,就可能使档案信息失信、失存,甚至失密。因此,档案人应该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人,是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人。档案工作者要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清醒,旗帜鲜明地听党话,跟党走;要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,常补精神之“钙”,筑牢思想之基,使对党绝对忠诚的意识坚如磐石、不可动摇、牢不可破;要严守政治纪律,做到有令必行、有禁必止。
胸怀全局,主动作为,做善做善成的“谋士”。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,是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、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宝贵财富。档案工作者只有“紧紧围绕大局、时时聚焦大局、处处服务大局”,才能彰显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服务性功能,才能为领导科学决策、造福社会、服务群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。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要牢固树立“三种意识”,即服务中心的全局意识、主动跟进的超前意识和甘当无名英雄的服务意识。要积极主动谋事干事,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资政参考,努力建设方便高效的档案服务窗口,定期举办本辖区建设成就展,办好宣传档案工作的文化专栏,定期推出一批档案编研成果,随时做好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,经常调研并着力解决好新情况新问题。
精益求精,极端负责,做维护档案本质属性的“卫士”。确保档案安全,维护档案的本质属性——原始记录性,恪守档案法规、纪律、制度、规定是对档案工作者的基本要求,也是档案人必备的基本素质,更是档案人义不容辞的职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是治档管档的法律依据和遵循,档案工作者要深入学习档案法律法规,做到知法、懂法,能够守法、用法;要强化依法管档意识,把档案法规贯穿于档案收集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全过程,做到依法管理、依法行政、依法服务;要心存敬畏,严于自律,自觉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规定,守住法律底线,不唯上、不徇私、不越线;要敢较真,严肃执法检查,不走过场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档案违规、违纪和违法问题,用法律武器维护档案的齐全规范和真实可靠;要严在平时,以严格的制度落实保证日常工作的落实,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。
无怨无悔,默默奉献,做为档案奉献一切的“勇士”。档案工作者天天面对一大堆资料,无数次地重复着收集、分类、装订、编目等一系列工作。正是这样枯燥重复的工作再现了历史的真实,促进了经济的发展,推动了社会的进步,方便了群众的生活,所以从事档案工作要有甘当绿叶的勇气,无怨无悔工作一生、服务一生;要有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的勇气,把这看似容易的事情反反复复做到位,把这看似简单的事情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地做精细,以档案之“小事”成就服务社会之大业,以做好档案工作之细节成就人生之完美。
廉洁奉公,做严守职业道德的“志士”。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考验着档案工作者的定力。档案工作者只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与党和国家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,尽心尽力、尽职尽责干好工作,努力成为党所信赖、人民所敬重的严守职业道德的人,才配得上“兰台人”的神圣称谓。要学会做人,讲党性,重品行,自觉落实“三严三实”要求;要常怀律己之心,防微杜渐,时刻不忘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”之古训,做到不失节、不图利;要耐得住寂寞,守得住清贫,不为私心所扰、不为名利所累、不为物欲所惑,做安贫乐道的“志士”。
修为无止境,“赶考”无穷期。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前进,守住档案人的初心,承担起兰台人的职责,像刘义权那样,演绎生命档案,以平凡创造非凡,让档案向世人、向社会展现自己独特而多彩的风姿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。
(摘自2019年6月13日《中国档案报》 业务交流栏目)
(作者:北京市昌平区档案馆馆长 赵丽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