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19-06-29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、法规,规划全校档案工作。
二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档案管理各种规章制度、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,档案分类编号方案。
三、按时、按要求进行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、分类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。
四、负责全校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档案业务的指导和培训。
五、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,编制适用的检查工具和参考资料,为学校工作提供优良服务。
六、负责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登记、报批、申请销毁。
七、负责学校档案统计年报工作。
八、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,开展档案宣传工作,提高教职工档案意识,确保档案机密。
九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一、认真遵守和积极宣传新《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,加强兼职档案员的档案意识。
二、负责全校各类档案的收集、编目和案卷目录输入等工作。
三、建立完善学校兼职档案员网络,负责对全校各立档单位的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。
四、在指导工作中遵循“预立卷制度”、“部门立卷制度”,认真做好各部门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五、加强业务学习,熟悉各部门业务内容,不断提高业务指导能力。
六、保证归档案卷的质量,做到材料收集完整、齐全,组卷科学合理,书写工整,声像清晰,符合有关档案归档要求和标准。
七、敦促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及时归档。
八、各案卷归档时遵守案卷“移交制度”,填写移交清单,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,各保留一份作为凭证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档案法律、法规制度,积极参与档案宣传工作。
二、全面熟悉馆藏内容及各类档案存放位置,及时、准确地调档。
三、负责制定各类档案利用和库房管理制度。
四、负责进馆档案的接收、核查,并做好档案的上架编号、排架、保管工作。
五、在学校档案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对保管期限届满档案的鉴定,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销毁工作。
六、定期检查库房的档案状况和相应设备状况,定期汇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做好“十防”,确保档案的安全与保密。
七、负责查档接待工作,为学校的教学、科研、后勤等服务;为社会利用档案服务。
八、负责历届毕业生利用学籍档案的接待、咨询、打印及相关工作。
九、负责用人单位和认证机构的成绩、学历、学位核查处理工作。
十、承担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。
十一、负责档案信息化工作,包括档案数字化工作和档案馆网站的维护工作。
十二、做好各类档案利用登记工作,及时完善相关统计台帐。
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新《档案法》和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,依法对全校在编教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管理,积累档案史料。
二、收集、接收、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,严格规范管理人事档案。
三、做好人事档案的查阅、借阅、核查工作,以及协助组织、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工作。
四、登记干部职务、工资变动情况。
五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工作,为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准确信息。
六、调研有关人事工作情况,制定规章制度,做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。
七、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,开展人事档案数字扫描工作,更新维护数字档案信息。
八、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、保密和保护工作。
九、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。
十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,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